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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牛犄角

  第94章 牛犄角 (第1/2页)
  
  我在周围捡了一些石块,草草的安葬了这四名古瑞族人,然后返回达令河畔,卢娜睡在了吊床上,小约翰则仰面朝天的躺在草铺上。
  
  尼莫则坐在一棵树下,老僧入定似的。他看到我回来,悄然站起身,来到我面前,“虫子哥,怎么样?”
  
  “你知道我去了哪里?”我没有回答尼莫的问题,反问了一句。
  
  “不肯泉那边,我看到你去那个方向,但又担心嫂子的安全,便没跟着去。我猜想你一定是把那些土著抓住了,想要单独问问。”
  
  我对尼莫这个兄弟很是赞许,他很多时候拎得轻重。
  
  我叹了口气,“是五个古瑞族人袭击你们,我用麻倒了五个,捆了起来,可晚上回去的时候,有四个人死了,还有一个不知所终。”
  
  尼莫惊道:“死了?怎么死的?”
  
  “被人用石头砸死的。”
  
  “乖乖,这是谁这么狠呀。”
  
  “虫子,尼莫,你们在说什么?”卢娜和小约翰走了过来,显然,尼莫的惊呼惊醒了他们。
  
  我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,看到小约翰时,又觉得告诉他也好,也许可以抹平他和古瑞族人的恩怨,于是说道:“我回了不肯泉,那几个土著人被我麻倒了捆了起来,我想问问他们。可去了之后发现他们竟然死了。被人砸死的。”
  
  小约翰恨恨地道:“砸得好!就应该砸死这帮王八蛋。”
  
  我看着小约翰,突然问道:“小约翰,那和个古瑞族人是你杀死的吗?”
  
  小约翰一愣,不明白我为什么有此一问,随即明白我是在怀疑他,小约翰涨红了脸:“我……我恨不得亲手杀了他们,可是我……”小约翰的声音低了下去,“我不敢。我是个胆小鬼。”小约翰掉下了眼泪。
  
 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你是卡尔的兄弟,也叫我虫子哥,我认你这个兄弟,你不是胆小鬼,我们中国人讲父母之仇不共戴天,你即使杀了他们我也能理解。你不敢,只是因为你心存善良,现在他们都死了,你父母在天有灵也可以安息了。”
  
  卢娜问道:“是谁杀了他们呢?”
  
  我摇了摇头,“我也不清楚,这次来荒原,情况大不相同,我总感觉还有一股力量潜伏在荒原上。我们不要在这里耽误了,尽快回去吧。”
  
  说着,大家一起收拾,趟过达令河,返回走。
  
  在达令河与马兰河之间是一片宽阔的丘陵地带,是大分水岭到澳洲内陆的过渡带,被称做高伊山地。来时是我和伍德两人,我们两个身体要硬朗许多,所以走得很快,但此时有了卢娜和小约翰两个人,就和来时不同了,走得太快,他们的身体会吃不消的。
  
  我估计穿越高伊山地,至少要用三天的时间,但我也急于赶到马兰河畔,我既担心小合欢没有把信带给皮优,也担心皮优和卡尔这两个家伙不肯老老实实地呆在马兰河畔,倘若他们过了马兰河畔,走进高伊山地。
  
  此时的荒原可以说危机四伏,古瑞族莫名其妙的攻击外来者,现在又担上四条人命,丢了古瑞族圣物,肯定会四处寻找;巴马族群与艾迪之间的恩怨也不知道能否化解,再加上那股神秘的力量在搅动,我的心中越发的忐忑。
  
  如果只有我和尼莫还好,我们随时都可以全身而退,可现在身边有卢娜和小约翰,皮优和卡尔被卷进来,我便是手眼通天,也难以顾所有人的周全。
  
  在高伊山地穿行了三天,我尽可能避免麻烦,还好到了第三天的傍晚,我们顺利到达了马兰河畔。
  
  我最初和小合欢约定在马兰河畔的一处临河的断崖处碰头,可当我们到了这里,却一个人影也没有见到。
  
  我决定在这里早早的露宿。因为我看到卢娜和小约翰已经到了体力的极限,坐下来就不想起来了。
  
  对于这一带,我很熟悉,因为这里基本是我进入荒原的第一站,每一次进入荒原,我都会在这里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。几乎走遍了这里的每一个角落。
  
  我告诉尼莫带卢娜和小约翰去附近的一处山洞中休息,点起篝火等着我。我去捕猎一些野味。
  
  马兰河中虽然有鱼,但远没有达令河中的鱼肥嫩,所以捕鱼不是首选,最好的办法是猎一些野兽,而这一带经常出没的是野猪和土狼。
  
  我沿河上行,向右拐进一个山谷,我知道这一带有一群野猪,倘若能猎到一只,那今晚可以让大家改善一下伙食了。
  
  山谷很是宁静,一条溪流在花草间匆匆流着,恍惚之间,我似乎回到了鹿鸣谷一般。
  
  但我很清楚,鹿鸣谷还在马兰河的上游,那里离大狼山不远,但距这里还有三四十公里。
  
  一声女人的尖叫传入耳际,我悚然一惊,急忙矮下身形,向声音传来的地方迂回过去。
  
  我知道山谷里也有一处浅浅的山洞,女人的尖声应该是从那里传出来的。
  
  我悄悄的靠近这处洞穴,不发出一点声息,如同一只捕食的蜥蜴。
  
  洞穴中传出一个男人的狞笑,“没想到,澳洲土著里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,哈哈,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”。
  
  那女人开始求饶,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,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,女人说的是巴马语,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,顿时火冒三丈,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。那男人身材高大,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。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,赤祼着身体。
  
 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,一只手开始解腰带。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,我看了看那衣物,顿觉眼熟。
  
 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,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。
  
 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。马脸、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,这人又是谁?
  
 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,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,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,于是我拉过步枪,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,准备送他去见上帝。
  
 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:“他妈的,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,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。”
  
  我心中一惊,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,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。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,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。皮优在哪里?
  
  如此,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,我得抓住他,撬开他的嘴巴。
  
  他身材强壮,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,倘若徒手格斗,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。
  
  于是我的枪口一侧对准了他的右肩,一粒带着怒气的子弹呼啸而出,精准的钻进这家伙的肩头,肆意的破坏他的身体组织,最后贯穿而过。
  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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